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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孔爆破的炮孔直徑一般不超過50mm,炮孔深度不超過Sm。一般應用于露天巖土開挖、二次破碎大塊、傘檐處理、根底處理、出入溝開挖、道路和邊坡修整。
淺孔爆破的炮孔位置、方向和深度都直接影響爆破效果。根據用途,炮孔可分為水平孔、垂直孔、傾斜孔。
一般二次破碎大塊、根底處理、道路和邊坡修整可以采用傾斜孔,巖土開挖、二次破碎大塊、傘檐處理、根底處理、出入溝開挖可以采用垂直孔(見圖7―21,H為臺階高度),二次破碎大塊、道路和邊坡修整也可以采用水平孔。
圖7-21 垂直炮孔類型
(a)處理傘檐;(b)巖土開挖;(c)塹溝施工
(1)最小抵抗線。確定最小抵抗線(指第一排炮孔)時,要注意絕對不能大于臺階高度H,否則有可能出現沖天炮,這樣不但爆破效果不好,甚至可能使巖石飛散、爆破量減少、炸藥消耗量增多。一般來說,巖石較硬、臺階較低時,抵抗線應該選取小值,通常取最小抵抗線為臺階高度H的0.6 -0.8倍。
(2)炮孔深度。淺孔爆破時,一般炮孔的深度L不像深孔爆破要求的那樣嚴格,但炮孔深度通常是由巖石軟硬程度和臺階高度(H)來確定的。
堅硬巖石:1= (1.1 -1.5)H
次堅硬巖石:L=H
松軟巖石:L= (0.8 -0. 95)H
當炮孔的底部有一層軟的巖石夾層時:L=(0.7~0.9)H,松軟巖石取0.7,堅硬巖石取0.9。
在臺階式的梯段地形爆破時,一般應使梯段高度大一些,因此炮孔就要深一些,從而可以取得較好的爆破效果。但臺階地形炮孔深度以不超過3. 5m為宜,水平地面以不超過2.Sm為宜。因為孔深之后,鑿巖效率下降,而且炮孔直徑有限,藥裝不下,爆后殘留炮根太長,等于白打。
(3)孔距。炮孔之間的距離稱為孔距(a)。一般與起爆方法有關,通常與最小抵抗線W的關系是:火花起爆時,a= (1.4 -2.O)W;電力起爆時,a=(0.8 -2.3)W。
微差起爆在淺孔爆破中也可以使用。如采用這種方法,孔距還可以增大,最大可達到最小抵抗線的1.8 -2.0倍。
(4)排距。當采用多排孔爆破時,兩排之間的距離稱為排距(b),一般來說,炮孔應按梅花形交錯排列,以求碎塊均勻。通常,排距與最小抵抗線的關系是:
第一排6=W
第二排起6= (0.8 -1.2)W
排距與孔距之間的關系是:排距6約等于孔距的0. 86倍。
炮孔之間的距離(孔距與排距)過大,會留根底;間距過小,巖石破碎且飛得很遠,不能充分發揮作用,特別是火花起爆時這種情況遇到得較多。孔距過小時,還會因一個炮孔爆破后將鄰近的藥包震壞或扒掉,失去爆破效果,或藥包未壞但實際抵抗線大為減少,給安全帶來不利。當巖石松軟、臨面多而且較陡時,間距應大些;和上述情況相反時,間距宜小一些。
(5)單位巖石炸藥消耗量。爆破1m3原巖石所需的藥量,稱為單位巖石炸藥消耗量(q)。該值確定的正確與否,將直接影響爆破巖石塊度的大小,鑿巖和裝巖工作量,炮孔利用率、整齊性與穩定性,爆破效果以及經濟指標等。
(6)實際裝藥量。每個炮孔的實際裝藥量,可以有兩種計算方法:一種是根據炮孔裝藥長度計算實際裝藥量,適用于采用藥卷型炸藥的情況;另一種是根據炮孔容積計算實際裝藥量,適用于采用散裝炸藥的情況。
1)堅石:裝藥長度為孔深的1/2 - 2/3;
2)次巖石:裝藥長度為孔深的1/3 -1/2;
3)軟石:裝藥長度為孔深的1/3或稍多。
在特殊情況下,如在爆破作業場內有機械設備以及其他建筑物時,為避免損壞設備及破壞建筑物,也可少裝藥,但也不能少于炮孔深度的1/4。
裝藥前應詳細檢查炮孔的深度、方向、潮濕情況,同時準備好炸藥、起爆器材、填塞材料等。垂直向下的炮孔可裝散炸藥,也可用袋裝炸藥(藥卷);對于水平或向上的炮孔,需裝袋裝炸藥:散炸藥應分批裝入,用炮棍輕輕搗緊,待裝完全部裝藥量的80% - 85%以后,即裝入起爆藥卷,然后再裝入剩余的部分。
與上述方法不同,可以將起爆藥卷倒置于炮孔底部,使聚能穴向上(朝炮口方向),這樣更充分地利用了聚能效應,使炸藥爆轟更完全,在實踐中收到了較好的爆破效果。炸藥裝完后,立即進行堵塞。較好的堵塞材料為黏土和加砂混合物,除此以外,干砂土、小石屑、水泥紙袋均可。堵塞得好壞對爆破效果影響很大,堵塞緊密,爆炸時氣體沿炮孔擴散少,因而爆破效果好;堵塞不好,爆炸時有些氣體沿炮孔擴散了,沒有起到破壞作用,因而降低了爆破效果。堵塞時,最初裝入的堵塞物(最好在炸藥與堵塞物之間用廢水泥紙袋隔開)不可用力擠壓,以后裝入的用炮棍輕輕搗緊,到炮口附近的填塞物則需用力地搗緊。在堵塞過程中,要注意保護導火索或電線。
上述工作完成后,要全面檢查一遍,各項工作妥善無誤后即可發出爆破信號,進行起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