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爆破的安全技術要求
作者: 時間:2019-10-08 10:00
在有瓦斯和煤塵的礦井爆破時,必須注意以下幾點:
(1)在裝藥起爆前,爆破人員必須檢查距爆破地點20m以內風流中的沼氣,沼氣濃度應小于1%;如果發現沼氣濃度超過1%時,禁止裝藥爆破。
(2)稀釋采掘工作面前后20m內空氣中的瓦斯和煤塵濃度,或使其惰性化。
(3)在有瓦斯或煤塵爆炸危險的煤層中爆破時,禁止使用明火起爆和裸露爆破法,因為裸露爆破炸藥是在巖塊的表面爆炸的,爆炸火焰直接暴露在礦井空氣中,最容易引起瓦斯和煤塵爆炸。采用電雷管起爆時,必須使用瞬發電雷管,若使用毫秒延期電雷管時,最后一段的延期時間不得超過130ms,其目的是為了防止先起爆的藥包引起瓦斯或煤塵爆炸。
(4)應根據瓦斯礦井的等級選擇相應等級的煤礦安全炸藥。礦井瓦斯的等級,按照平均日產1t煤漏出的瓦斯量和瓦斯涌出形式,劃分為:低瓦斯礦井,10m3及以下;高瓦斯礦井,10m3及以上;煤塵與瓦斯突出礦井。
根據近年來的瓦斯或煤塵爆炸事故分析,發現有的高瓦斯礦井煤層采掘工作面采用一級煤礦許用炸藥,由于炸藥安全等級低、安全性差,曾引起過多起瓦斯或煤塵爆炸事故。因此,國際《爆破安全規程》規定:無沼氣巖巷掘進工作面可以使用非煤礦許用炸藥,對于低瓦斯礦井,有瓦斯或煤塵爆炸危險的采掘工作面必須使用一級或一級以上的煤礦許用炸藥;對于高瓦斯礦井,有瓦斯或煤塵爆炸危險的采掘工作面必須使用二級或二級以上的煤礦許用炸藥;有煤塵與瓦斯突出危險的采掘工作面,必須使用三級或三級以上的煤礦許用炸藥,嚴禁使用黑火藥。
(5)炮孔深度不得小于0.65m。在煤層內的爆破,填塞長度至少應為炮孔深度的1/2;使用截煤機掏槽時,填塞長度不得小于0. 5m。在巖層內爆破,炮孔深度在0.9m以下時,裝藥長度不得超過炮孔深度的1/2;炮孔深度在0.9m以上時,裝藥長度不得超過炮孔深度的2/3,炮孔剩余部分都應用填塞材料填滿,可用水炮泥或不燃性、可塑性的松散材料(如黏土和沙子的混合物等)填塞炮孔。水炮泥在爆破過程中,有明顯的降塵、消焰、降低有害氣體濃度的作用,在煤礦井下爆破應積極推廣水炮泥。由于無填塞或填塞長度不足的炮孔爆破曾發生過多起瓦斯或煤塵爆炸事故,因此在使用水炮泥時,其后部必須用不小于0. 15m的炮泥將炮孔填滿堵嚴。無填塞或填塞長度不足的炮孔嚴禁爆破。工作面上所有的廢炮孔在爆破前應用不燃性材料充滿填實。
(6)在瓦斯危害嚴重的礦井里,應安設瓦斯自動檢測報警斷電裝置,防止爆破施工作業過程中瓦斯濃度超限而引起瓦斯爆炸事故。
(7)井下有關安全人員應隨時攜帶瓦斯檢定器進行檢查,以便判定瓦斯濃度。在有瓦斯的礦井中要建立專門的管理制度,如加強通風、禁止明火、安設管道進行瓦斯抽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