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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崗條件
1.便攜式瓦斯報警儀檢修工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2.便攜式瓦斯報警儀檢修工需要掌握以下知識:
(1)熟悉入井人員的有關安全規定。
(2)熟悉便攜式瓦斯報警儀的工作原理及主要參數。
(3)掌握《煤礦安全規程》對便攜式瓦斯報警儀的配備及使用的有關規定。
(4)會正確使用便攜式瓦斯報警儀。
(5)掌握便攜式瓦斯報警儀的計量標準。
二、安全規定
1.便攜式瓦斯報警儀必須每7天至少進行1次調校,誤差在規定的范圍之內。
2.嚴禁在井下拆機修理。
3.嚴禁私自拆開修理、查看,儀器的保養、修理等工作,只有便攜式瓦斯報警儀檢修工才能進行。
4.新儀器投入使用前,要先充、放電3次以上再使用。
5.維修后的便攜式瓦斯報警儀,要送有資質的單位進行檢定,并發給合格證后方可使用。
6.使用的便攜式瓦斯報警儀每年至少進行1次檢定,檢定要送有資質的單位進行。
7.標準氣樣的存放使用,要符合規定要求。
三、操作準備
1.保持室內清潔、明亮、干燥,準備好常用工具、儀表、材料及工作臺。
2.對便攜式瓦斯報警儀進行表面清潔,除去粘有的煤塵等雜物。
四、操作順序
本工種操作應遵照下列順序進行:
維修:儀器檢查一>故障排除—>修理一>標定一>登記備檢。
發放:儀器檢查—>按規定發放—>回收—>檢查—>存放登記。
五、正常操作
(一)便攜式瓦斯報警儀的發放
1.發放前,先打開開關預熱15分鐘后,顯示器為零,若有偏差,可以調整電位器給予校正,使其指示為零。
2.發放前必須進行電壓檢查。如顯示欠壓或電池電壓不足,要重新充電。電池電壓不足時,不準投入使用。
3.對維修的儀器各部分的檢查,應按照“便攜式瓦斯報警儀檢查維修”部分進行操作。
4.按照《煤礦安全規程》規定的必須配帶便攜式瓦斯報警儀的人員,發放儀器,不得借故不發。按牌發儀器,進行登記,發完后將儀器牌掛到相應位置。
5.交回便攜式瓦斯報警儀時,發放人員應將其儀器牌還給使用人。
6.對收回的便攜式瓦斯報警儀,應檢查、維護,使其符合國標GB3836—1983《爆炸性能環境用防爆電器設備》所規定的要求。還要使儀器干凈,外觀完好、結構完整、附件齊全,各調節旋鈕能正常調節,電源開關應靈活,顯示部分應有相應顯示,動作部件應能正常動作。
7.對交回的便攜式瓦斯報警儀,要及時充電。
8.對當班使用并交回的便攜式瓦斯報警儀,因故未檢查完的,在交班時要交代清楚下一班檢查。
9.對當班使用、交回的便攜式瓦斯報警儀進行登記。
10.對當班使用未交回的便攜式瓦斯報警儀,要及時匯報,查清原因,提出處理意見。
(二)便攜式瓦斯報警儀的維修、檢查、標定
1.便攜式瓦斯報警儀要細致檢查,根據先簡后繁、先外后內的原則,壓縮分析故障的部位,再用測量電壓、電阻、電流的方法,找出故障點。
2.清理傳感器網上的煤塵時,可用毛刷去塵,不準用濕布,以免損壞催化元件。
3.充電回路的常見故障和排除方法有:
(1)電源開關接觸不良、充電二極管損壞時,需更換新件。
(2)連接線斷線時,焊接連接線。
4.電源部分的常見故障排除方法有:
(1)電池損壞時,更換新品。
(2)連接線斷時,焊接連接線。
(3)放電時間不足8小時、有短路時,維修電路。
5.穩壓電路的常見故障排除方法:顯示值隨電池組電壓下降而下降,穩壓電路有元件壞,更換新品。
6.傳感電橋的常見故障排除方法:開機顯示小數點或負極性點,黑白元件壞,更換新品。
7.通甲烷標準氣體顯示值為負,黑白元件焊反,重新焊接。顯示數字不穩,.A/D轉換器壞,更換新品。
8.不能報警,報警集成塊壞,更換新品。
9.換電池時須整體更換,不能用其他類型的部件代替。更換元件時須關機,防止損壞集成塊。
10.維修過的儀器,必須重新進行檢定,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11.零點校準:接通電源,讓儀器穩定后用清潔空氣調準儀器零點。
12.示值校準:將1.O%的甲烷標準氣體,按儀器規定的流量流人儀器,標校3次,使儀器示值與標準氣體一致。
13.基本誤差檢定:分別通入1.O%、3.0%的甲烷標準氣體,讀取儀器示值,應分別不超過±0.1%、±O.3%。
14.用3.O%甲烷標準氣體,檢定儀器的漂移,應不超過±0.2%。
15.用3.0%的甲烷標準氣體檢定儀器的響應時間,吸入時間不超過10秒,擴散時間不超過30秒。
16.用1.5%的甲烷標準氣體檢定儀器的報警誤差,報警設定值與報警時的示值之差應不超過±O.1%。
17.報警強度及信號檢定,報警聲級度不小于75分貝,光信號在黑暗中20米處應清晰可見。
18.位置誤差,儀器在正常位置與位置變動后的零值誤差應不超過±O.1%。
六、特殊操作
1.維修過程中,如發現異常現象應立即停止維修,待處理正常后,再進行工作。
2.便攜式瓦斯報警儀的檢定應按國家計量JJG678—1996《催化燃燒式甲烷測定器檢定規程》的要求由有資質的單位進行。
3.檢定條件:環境溫度15—35~C,相對濕度小于85%,大氣壓力86~106千帕,周圍無影響檢測的干擾氣體。
4.外觀及通電檢查,儀器外觀完好,結構完整,附件齊全,連接可靠,電源電壓符合儀器工作要求,并有欠壓指示燈,儀器各調節旋鈕應能正常調節,儀器測量值的指示器應清晰無缺陷。
5.儀器校準:檢定前,被檢儀器、檢定用甲烷標準氣體及配套設備應在同等條件下放置12小時左右。
6.檢定合格的儀器發給檢定證書,不合格的儀器發給檢定結果通知書,并注明不合格項目,檢定數據應記入原始記錄內,保存期2年,儀器的檢定周期不得超過1年。
七、收尾工作
做好交接班工作,便攜式瓦斯報警儀臺賬要清楚。
問答與思考題:
1.新儀器投入使用前,怎樣進行充放電?
2.便攜式瓦斯報警儀檢查方法是什么?
3.充電回路的常見故障和排除方法有哪些?
4.傳感電橋的常見故障排除方法有哪些?
5. 怎樣進行零點校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