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掘進防塵
作者:helilong 時間:2020-01-08 16:47
掘進防塵
①、機掘作業的防塵 a)掘進機內噴霧裝置的使用水壓不得小于3.0MPa,外噴霧裝置的使用水壓不得小于1.5MPa b)掘進機上噴霧系統的降塵效果達不到本標準(總體要求第2點)的要求時應采用除塵器抽塵凈化等高效防塵措施。 c)采用除塵器抽塵凈化措施時,應對含塵氣流進行有效控制,以阻止截割粉塵向外擴散。工作面所形成的混合式通風應符合MT/T441的規定
②、炮掘作業防塵 a)鉆眼應采取濕式作業,供水壓力以3.0MPa左右為宜,但應低于風壓0.1MPa-0.2MPa,耗水量以2L/min-3L/min為宜,以鉆孔流出的污水呈乳狀巖漿為準。 b)炮眼內應填塞自封是的水泥炮,水泥炮的裝填量應在一節級以上。 c)放炮前應對工作面30m范圍內的巷道周邊進行清洗。 d)放炮時必須在距離工作面10m-15m地點安裝壓氣噴霧器或高壓噴霧降塵系統實行放炮噴霧。霧幕應覆蓋全斷面并在放炮后連續噴霧5min以上。當采用高壓噴霧降塵時,噴霧壓力不得小于8.0MPa e)放炮后,裝煤(矸)前必需對距離工作面30m范圍內的巷道周邊和裝煤(矸)對灑水。在裝煤(矸)過程中,邊裝邊灑水,采用鏟斗裝煤(矸)機時,裝巖機應安裝自動或人工控制水閥的噴霧系統,實行裝煤(矸)噴霧。
③、通風防塵:掘進巷道排塵風速應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規定。 ④、其他防塵措施 a)、距離工作面50m內應設置一道自動通過控制風流凈化水幕。 b)、距離工作面20m范圍內的巷道,每班至少沖洗一次;20m以外的巷道每旬至少應沖洗一次,并清除堆積浮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