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防煤塵爆炸
作者:helilong 時間:2020-01-08 16:53
①、井下運輸機巷道、轉載點附近、翻罐籠附近和裝車站附近等地點的沉積煤塵應定期進行清掃,清掃周期有過礦總工制定,并將堆積的煤塵和浮煤清除。
②、對煤塵沉積強度較大的巷道,可采取水沖洗的方法、沖洗的周期應根據煤塵的沉積強度及煤塵的爆炸下限濃度確定,在距離塵源30m的范圍內,沉積強度大的地點,應每班或每日沖洗一次;距離塵源較遠的或沉積強度較小的巷道,可幾天或一天沖洗一次;運輸大巷可半月或一月沖洗一次;工作面巷道必須定期清掃或沖洗煤塵,并清除堆積的煤塵,清掃或具體沖洗周期有總工程師決定。
③、巷道內設置了隔爆棚,也應按下列規定撒巖粉:
a)、巷道的所有表面,包括頂、幫、底以及背板后暴露處都應巖粉覆蓋;
b)、巷道內的煤塵和巖粉的混合粉塵中不燃物質組分不得低于60%,如果巷道中含有0.5%以上的甲烷,則混合塵中不燃物質組分不得低于90%;
c)、撒布巖粉巷道長度,不得小于300m,如果巷道長度低于300m時,全部巷道都應撒布巖粉;
d)、巖粉撒布周期按下式計算:
e)、巖粉(包括巖粉棚的巖粉)的質量,應符合以下規定:
1.)可燃物的含有度不超過5%; 2.)游離二氧化硅的含量不超過10%; 3.)不含有任何有害或有毒的混合物(如磷、砷等); 4.)巖粉的粒度必須全部通過50目篩小于0.3mm),其中70%以上通過200目篩(小于0.075mm),一般采用石灰石巖粉; f)撒布巖粉的巷道,應遵守下列規定定期進行檢查: 1.)在距離采、掘工作面300mm以內的巷道每月取樣一次; 2.)每隔300m為一個采樣段,每段內設5個采樣帶,帶間距約50m。每個采樣帶在巷道兩幫頂底板周邊采樣,取樣帶寬0.2m; 3.)將每個取樣帶內的全部粉塵分別收集起來,除去大于1mm粒徑的粉塵; 4.)化驗室應及時將分析結果報告總工程師,如果不燃物組分低于規定,則該巷道應重新撒布巖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