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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下井時應帶全儀器、儀表、工具和記錄本等。儀器要隨身攜帶,嚴禁碰撞、擠壓,不得讓他人代拿或擺弄。
(2)選擇測塵位置時應注意以下問題:
①采樣地點設在回風側。
②采樣高度,在人的呼吸帶高度,一般為1.5 m左右。
③在掘進工作面采樣時,應在巷道末安裝風筒的一側距裝巖(煤)、打眼或噴漿等地點4~5 m處進行。
④在機械化采煤工作面采樣時,應在采煤機回風側、距采煤機10~15 m處進行。
⑤采煤工作面多工序同時作業時,應在回風巷距工作面回風口10~15 m處采樣。
⑥在轉載點采樣時,應在其回風側距轉載點3m處進行。
⑦在其他產塵場所采樣時,在不妨礙工人操作的條件下采樣地點應盡量靠近工人作業的呼吸帶。
(3)測塵時,儀器的采樣口必須迎向風流。
(4)對測塵開始時間的要求:
①對于連續性產塵作業,應在生產達到正常狀態5m后再進行采樣。
②對于間斷性產塵作業,應在工人作業時采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