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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要檢查內容
(1)壓入式局部通風機和啟動裝置必須安裝在全風壓的進風巷道中,距掘進巷道回風口不得小于10m,巷道中風速符合《規程》規定。
(2)局部通風機的設備是否齊全,吸風口是否有風罩和整流器,高壓部位是否有襯墊,通風機必須吊掛或墊高,離地面不小于30cm,5.5kW以上的局部通風機是否安裝消音裝置。
(3)有無備用局部通風機(雙風機雙電源的)。
(4)能否自動倒臺。
(5)嚴禁使用3臺及以上的局部通風機同時向1個掘進工作面供風。
(6)1臺局部通風機不得同時向2個作業的掘進工作面供風。
(7)“三專兩閉鎖”和“停風超三分閉鎖風機”的使用情況。
2.主要檢查方法
1)地面查閱
查閱通風系統圖,看局部通風機位置是否在全風壓的巷道中(圖4-4)。
2)井下查看
(1)局部通風機安裝位置是否符合要求。
(2)消音裝置、整流罩等是否完好安裝。
(3)備用風機是否能自動倒臺,是否處于設備完好狀態。
(4)查看風筒是否分岔或合并,看是否群風機或一臺風機供2個掘進面。
(5)查看風筒連接、吊掛質量等。
(6)查看風筒上有無風筒傳感器。
(7)查看局部通風機電纜上有無電流傳感器,是否可以將數據實時傳輸到地面安全監控系統中心站。
3)井下檢驗
(1)檢測局部通風機處是否產生循環風,一是用粉筆末測試法,即觀察在風機的上方捻下的粉筆末的飄向;二是用風表檢測安裝局部通風機的巷道中的風速。
(2)自動倒臺檢驗,具體內容見本節十二。
(3)高瓦斯、突出礦井掘進工作面局部通風機“三專兩閉鎖”或選擇性漏電保護,具體見對應的檢查方法。
3.使用工具
驗電筆,高、中、低速風表,秒表,2m或5m鋼卷尺等。
圖4-4 局部通風機通風